8-8我国允许进口的东南亚中药材名录
2021-03-15 浏览次数:1948次
我国允许进口的东南亚中药材名录
我国允许进口的东南亚中药材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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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准入状态 | 备注 |
越南 | 鲜或干的青蒿ARTEMISIAE ANNUAE HERBA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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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杏仁(苦)苦杏仁ARMENIACAE SEMEN AMARUM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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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薏苡仁(薏米)COICIS SEMEN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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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数据收集、整理于海关总署官方网站,目前东南亚中药材允许出口到中国共涉及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8个,药材品种多为植物源中药材,其中柬埔寨1种,老挝9种,马来西亚10种,缅甸39种,泰国19种,新加坡6种,印度尼西亚19种,越南30种。* 我国对进口中药材采取指定口岸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负责对申报的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合格的报国务院批准。目前,黑龙江省黑河、东宁,吉林省集安、长白、图们、三合,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满洲里,广西凭祥、东兴、龙邦,云南省瑞丽、天保、景洪、河口,新疆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吐尔尕特、红其拉甫,西藏自治区樟木、吉隆和普兰等共22个边境口岸为我国中药材进口指定口岸。
来源:东盟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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