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禁止疫区地区进口产品名单(2020年9月12日更新)
新禁止疫区地区进口产品名单(2020年9月12日更新)
日前,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第104号和105号公告,禁止相关产品进口:
1.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04号(关于防止德国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05号(关于防止马来西亚非洲马瘟传入我国的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来西亚输入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马属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2020年9月12日,海关总署更新了《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温馨提示:
疫区地区名单表中涉及到的动物及其产品禁止进口,相关进口商需密切留意,以免货物退运或销毁带来经济损失。
名单涉及100多个和地区,以下为名单部分截图:
附符合评估要求的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jckrljgzyxx33/281239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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